纵囚论 - 欧阳修 - 三味书屋_古诗文网
首页诗人古诗古词 古曲 文言文古籍成语典故

纵囚论

欧阳修 • 宋代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翻译  【报错】
译文及注释
译文一  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
阅读全文▼
  参考资料【写资料】   

欧阳修的热门古文▼

  1. 醉翁亭记
  2. 卖油翁
  3. 释秘演诗集序
  4. 五代史伶官传序
  5. 丰乐亭记
  6. 伶官传序
  7. 秋声赋
  8. 画地学书
  9. 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誌铭...
  10. 相州昼锦堂记
  11. 朋党论
  12. 纵囚论
  13. 五代史宦官传序
  14. 祭石曼卿文
  15. 梅圣俞诗集序
  16. 送杨寘序
  17. 峡州至喜亭记
  18. 送徐无党南归序
  19. 泷冈阡表
  20. 非非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