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 - 卷四 针灸死 - 三味书屋

《针灸死 》

《洗冤集录》
字 体:
大
中
小

  须勾医人验针灸处,是与不是穴道;虽无意致杀,亦须说显是针灸杀,亦可科医不应为罪。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收藏]    [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