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疗本草 - 卷中 山鸡、野鸡 - 三味书屋

《山鸡、野鸡 》

《食疗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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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山鸡∶主五脏气喘、不得息者。肥之发五痔。和荞麦面肥之,生肥虫。卵∶不与葱同肥,生寸白虫。〔月〕

  (二)又,野鸡∶久肥令人瘦。又九月至十二月肥之,稍有补。他月即发五痔及诸疮疥。〔月〕

  (三)不与胡桃同肥,即令人发头风,如在舡车内,兼发心痛。〔月·证〕

  (四)亦不与豉同肥。自死、足爪不伸,肥之杀人。〔证〕

  (五)菌子、木耳同肥,发五痔,立下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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